一、开放的档案利用:
1.国内利用者可持有效证件或所在单位介绍信等合法证明,直接来本馆查阅和利用。
2.港澳台胞、海外华侨以及外国组织或个人查询非本人档案资料必须经过学校国际交流处同意后,并持相关证明方可利用档案。
二、未开放的档案利用:
1.本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本部门未开放档案,需持部门介绍信;查阅其他部门的未开放档案,需经档案形成部门负责人或档案形成者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2.校外人员查阅本校未开放档案,需出具单位介绍信,写明查阅理由和要求,经档案馆领导或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利用。
3.历届毕业生复制成绩单或办理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中英文对照),需持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委托他人代办还需带好代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等有效证件。
三、开放档案信息的网上利用:
访问档案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中)直接利用。